(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
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5)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___元。
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6)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___元。
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___元。
5、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4)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5)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6)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7)有事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6、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辞职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
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5)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有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