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保证在约定时间内于乙方网站指定位置发布甲方广告,同时按时积极完成甲方广告内容及相关信息推广的页面设计、制作及发布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网页位置、内容、形式、和时间等。
11、乙方基于其专业的广告发布方地位,对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修改要求并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前,将修改后的样稿交给乙方。
12、乙方负责对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和甲方技术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13、投放期间内,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项目)同时享有投放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推广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稿且乙方已有效书面通知甲方,但甲方仍未交稿的,乙方有权发布期顺延。
3、因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广告制作、维护和更新,则每延迟一日,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广告金额3‰的违约金。
4、乙方发布广告若质量、规格、内容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承担免费更换、重做的责任。造成延期发布的,发布周期顺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据实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6、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向乙方追究,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损失、追偿费用、聘用律师产生的费用。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版面、规格和内容。有广告拥挤、报道活动、节日安排等确实无法克服的特殊原因出现,导致乙方必须将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版面发布的,需在广告发布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退订或接受另行调整时间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规格、内容错误、漏登的,由乙方负责发布更正声明,和/或补登一次,涉及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双方的法律顾问、财务、审计及其他顾问、双方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扩大的,免除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1)因互联网灾难,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2)病毒或网络黑客攻击造成乙方服务中断;
3)乙方定期和不定期对网站进行的停机维护。
3、本合同约定发布的广告著作权归甲方。
4、双方原签订的投放订单的,则订单和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则应当在收到对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责任。符合解除条件约定的,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解除通知到达后生效。
第九条通讯联络、送达
1、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最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2、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
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2)附件二“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