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交车地点:_______
4.2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5.2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5.4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公里的.里程。如超过xx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_______元。
8.2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_______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_______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