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与承租人无关。
3.2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过路费、停车费由承租人承担。
3.5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6出租人即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个人租赁车辆合同范文3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车辆租赁费每月元,租赁时间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满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甲方每月为乙方油卡存入统一规定数量油费,其他费用包括年检费、养路费、车船费、保养费、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租赁费在年底统一结算。
三、协议期限为:乙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号的车辆承租给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止。该车辆的起始里程为公里。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情况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终止租赁合同。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
五、乙方应听从甲方车辆调动,在乙方人员不能担任司机出车的情况时,如果甲方安排其他人员使用乙方车辆,乙方不得拒绝。
六、在车辆租赁期内,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有使用乙方车辆的权利;
2、按协议约定如期结算车辆租赁费;
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租赁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5、如在核对里程与用油量发生较大差异时,甲方有权停止租赁乙方的车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2、乙方不准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3、乙方应听从甲方调配,无故不配合出车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保险并交纳材料复印件。
5、乙方每月30号将车辆里程数报甲方,以便甲方核对车辆里程与用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