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租金超过日,乙方按每日‰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过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6、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场地,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甲方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
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