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餐厅设施而不赔偿,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过后仍拒绝赔偿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