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权利及义务:
a、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进行设施更换与安装
b、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装用电和道闸灯箱日常用电
c、甲方有义务保护所安装的道闸灯箱设施不受到人为损坏
d、不论道闸杆整体设施因为什么原因受到损坏,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
e、甲方应确保该租赁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乙方可自由使用本合同约定租赁物,否则,因此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非协议内的其他要求;
b、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双方协商条件下,乙方有权利利用所安装的道闸杆整体设施进行自主经营。c、在收到甲方关于道闸横杆受损的报告后,乙方有义务尽快协助甲方对横杆进行维护或更换。d、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及有关医疗等不良广告。
第八条、协议终止事宜:
1、由甲方进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在乙方确认后退还剩余期限之租金,以及支付乙方的灯箱设施拆装费和其他杂费,如果乙方灯箱仍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灯箱广告正常发布,双方协商更改合理位置让乙方继续广告宣传。
2、由乙方进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应提前20天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同意其请求后,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而不作为乙方违约,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协议为乙方正常提供供电(特殊原因停电或者设施损坏不在此范围内),应赔偿乙方损失及因此对第三方承担相关责任所致损失;
2)乙方在广告发布时不遵守协议内容者,发布违禁广告的,甲方有权利对广告进行拆除;
3)单方面解除协议而不通知对方者,应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第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如果在合同期内对道闸机位置进行更换或者设备更新,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施工期结束后,按照实际占用时间将乙方租赁期限相应延长即可,双方签署附件与本合同同时存档。
合同期内经营场地所有权变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期满:
在租赁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后10天内将所有设施拆卸完毕,拆卸时甲方应派人监督协助;
第十二条:双方协商事宜:
第十三条:责任归属:
1、甲方在出租设备时,若提供的设备老化而不更换者,在使用过程中造成零件损坏时,其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属于技术故障甲方无法单独作业的,可以要求乙方技术人员义务进行协助.
2、因车辆行驶失当造成的碰撞导致横杆损坏,由甲方人员提供现场证明,由肇事方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归乙方重新购置横杆使用;
3、其他责任造成的横杆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4、横杆本身非事故导致的操作失灵由乙方提供技术人员,经甲方认可后进行责任鉴定。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协议项内发生争议时,可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无效情况下可提交清远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起,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公司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