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工商登记信息如需变更,应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三条违约条款: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和赔偿要求,甲方应在尊重事实和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尽快解决;
2.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做出决定,并通知其他相关经销商;
3.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警告、提高供货价格、一定时间内缺货(在此期间,甲方直接向其二级经销商或客户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等。;
4.乙方业务严重不景气或不积极推广甲方产品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可终止代理资格;
5.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应在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代理资格后三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账款;
8.本条款未尽事宜,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八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其发生和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洪水、政策法规变化等自然灾害。
2.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中受影响的条款在不能履行期间和受影响的范围内可以终止。
第九章适用法律和司法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2.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为最终仲裁。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章协议的变更和本协议的补充
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反映。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改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见附件一(杭州花萝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任何一方应在协议期满前至少30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续约或协议期满。如果协议到期时双方能够达成续约合同,则本协议自动失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本协议的传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权书
附件2:产品价格表
承包商(甲方):杭州花萝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承包商(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代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代理设备、价格及质量标准
1、代理设备:甲方正式授予乙方(设备名称)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设备在区域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设备价格(大写):。
3、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二、订货、付款、交货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