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其他形式:。
4.3甲方应当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则相应顺延到节假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4甲方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岗位工资数额。
4.5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甲方根据公司规定,视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为乙方发放激励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公司规章、办法为准。
4.6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4.6.1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4.6.2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协议等规定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4.6.3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4.7如乙方对于收到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酬后10日内向单位书面提出。
第五条社会保险
5.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资料等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死亡等费用及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6.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职业技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3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当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岗位责任,严格遵行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者甲方书面文件明文规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级部门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项。
6.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劳动报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询问其他员工,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7.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安全、纪律等培训。
7.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4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如实履行上述有关的告知义务,并承诺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7.5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6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在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相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8.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
8.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
8.3.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8.3.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4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对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变更,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8.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1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9.3.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