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2.4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2.6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2.7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