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②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该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追收所欠费用(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则应向甲方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年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6、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