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产妇;
4、乙方自愿将合法身份证件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
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月嫂合同电子版精选7
甲方(用户):身份证号: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
丙方:
经阿嫂——家政效劳中心介绍,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合同。
一、双方约定效劳内容及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家庭效劳内容为,效劳期限自年月日开场,工作时限每天时至时,每日餐,每月天礼拜,效劳费为元/月,大写。效劳地点为。如续约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10天向阿嫂家政提出申请,以便于做好乙方相关工作的安排。
2、预约月嫂应提早签约,并交纳预订金500元,由阿嫂家政代收,待签订正式协议时在效劳费中扣除。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每个效劳周期(每月起始日向乙方交纳效劳费,此项效劳费由阿嫂家政代收,效劳周期完毕后,扣除丙方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后及时支付给乙方。假如甲方回绝支付效劳费,乙方有权撤回,预定押金不退。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详细效劳内容详见阿嫂家政送给甲方的“月嫂效劳工程”一栏。
5、协议未到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协议,否那么承当违约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护理效劳。
2、甲方对乙方工作不满意,有权要求阿嫂家政调换所效劳的月嫂,调换不满意,可作为退单处理,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庭成员根本一样的食宿条件,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保证乙方(24小时月嫂效劳)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
4、甲方在效劳期内,对效劳场所平安负责,不得指使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才能完成有平安隐患的工作。
5、甲方在乙方入户当天详细说明与工作有关电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将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存好,以防止不必要的误会。
6、由于甲方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月嫂发生意外,甲方应立即与阿嫂家政联络,主动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当相应责任。
7、乙方在效劳过程中因成心或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以及殴打、威胁等侵权行为。
8、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效劳,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效劳。乙方在效劳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报告阿嫂家政和相关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9、甲方应将家中相关人员有传染病的特殊情况,在签约之前,如实告诉阿嫂家政和乙方。如有隐瞒,乙方有权撤回,余款不退,造成后果包括月嫂体检、治疗费用一律由甲方负责。
10、早产儿及足月新生儿身体安康有异常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主动向阿嫂家政和乙方说明,在效劳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络,非护理原因造成的婴儿异常和产妇异常,乙方和阿嫂不承当责任。
11、合同期满,甲方严禁与乙方私续订单,否那么造成一切后果阿嫂家政概不负责。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及时收取报酬的权利(24小时月嫂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