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所定作的定制家具的具体安装时间,有甲、乙双方另行预约并一致确定。
四、质量标准
1、参照展厅样品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参照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五、验收标准/方式/期限
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乙方安装完毕家具的三日内,甲方自行验收。甲方不予验收,未曾在安装完毕的三日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安装的定制家具质量合格。
六、质量异议的提出期限及处理
按本合同书的第四条标准,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家具的三日内提出家具质量异议。乙方根据该标准,如甲方所提出的异议成立,乙方将在七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与您协商,共同确定时间期限)。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家具质量若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应保证提供安装现场地面水平,墙体与地面垂直、墙体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质量相关标准,如该场所不能满足家具安装的上述基本条件或该场所为墙体异型的,致使乙方所安装的家具产生安装误差,应免除乙方家具安装不当(家具质量瑕疵)的责任。
2、乙方将所安装家具的材料、配件送至安装现场时,甲方应予以签收。甲方签收后至乙方家具安装完毕,非乙方过失造成材料、配件损毁或遗失的,同时,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小上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校对内容,文字无误,均具有同等效力。
定作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专卖店(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