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在上交时不得故意掺杂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5、成熟后,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将所种植的产品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拒绝收购,同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种植的作物,甲方每公斤不得低于元收购。
7、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如遇市场价格高于合同定价时,甲方应及时调整合理的收购价格收购。
三、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以及收购时间造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每亩赔偿。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收购农产品的,应向乙方偿付保管费用每天元。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回收的,应当乙方赔偿每亩元,同时还承担全部保管费用。
4、甲方中途提高作物质量档次收购的,应向乙方偿付10%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货的,向甲方偿付甲方投资金额的3-5倍。
2、乙方不按时间要求向甲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同时向甲方赔偿投资金额的3-5倍,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货款结算:甲方在收购时,不得向农民打白条收购,必须采取及收及付的方式收购。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方能生效。
六、乙方由于不可抗拒(冰雹、水灾、战争等)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农林等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须向甲方支付投资成本。
七、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由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集约栽培人工合同模板6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种植基地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用工协议:
一、栽种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种植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果木栽植;
2.果木栽植工序为株距拉线、挖坑、施肥、栽树、培土、浇水、竖立竹竿,树苗固定。
3.果木株距为1.5米,树坑要求50*50CM见方,肥料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施肥。
4.将树放在坑内,培土30CM,每株果树浇水15公斤后,再培土20CM。
5.乙方要保证果木的成活率大于或等于95%,低于95%成活率的,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二:栽种价格:
1.完整完成每颗树苗栽种工序流程总价为3.3元人民币。
2.挖坑每个1.7元人民币。
3.施肥、栽树培土每棵树0.5元。
4.浇水每棵树0.6元。
5.插竹杆每棵树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