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
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2.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协议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协议。
3.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协议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4.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6.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_日的。
7.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8.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