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按自己的装修风格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件);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同乙方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3、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使用,由乙方正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如有违约,一切后果应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只为乙方安装水、电等设施(不包括燃气、有线电视、宽带、固话等),材料费由甲方承担,安装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有物业管理或有相关费用时,本条成立);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有物业管理并实施的前提下,本条成立);
6、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违法行为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认定);
(2)拖欠房屋租金累计45日含第45日以上;
(3)中途退租,房租不退,保证金不退;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同等乙方保证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50%的原装修费用,装修材料规乙方所有;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房租按合同签订时的相关时间开始计算,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租房协议书合同电子版5
出租方: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作用途。
二、租期
租赁期共年,从年月日起止年月日
三、租金
每月人民币(RMB)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