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货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四、交提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料场(阜阳市颖州区袁集镇阜新高速公路K5+600路基右侧),乙方自卸落地。
五、结算方式:结算按吨计价,根据料场开据的有效收料凭证,现金结算。
六、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要求打入5万元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不计息)。
七、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尚未交付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自行清理出施工现场。
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与收料人员发生争吵。
2、乙方权责:乙方应及时组织车辆、料源、日供应能力不小于800吨。
供料期间,保质、保量,不能提高价格。
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要确保结算收料凭证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防汛物资购买协议书范本8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及相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号、金额:
二、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质量标准按国家或部级颁发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方(乙方)需保证交付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在质量、规格和性能方面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四、交货方式、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供方产品样本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按供、需双方书面确认的产品技术条款的标准执行。
2、货到交货地点后,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共同验收。
需方(甲方)若对产品质量、数量验收有异议的情况下,应在货到验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验收标准:按标准验收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可收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