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住宅单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个人车位租赁合同简易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担保人):
经三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自有的一辆捷达牌出租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租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日为元整,每月底乙方向甲方交纳元整。不得拖欠(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条)。
五、特别规定: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能做违章、违法、违纪的事情,要配合甲方和出租公司合理的调遣,如乙方恶意违抗、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要爱护车辆,及时定期维护保养,如有损坏乙方自己负责维修(且不得脱保,按说明书保养)。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自行营运,不得随意转租和交付他人长时间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扣除保证金。
4、在本合同期限内,该车辆涉及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和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开车到外地,否则后果自负。
6、甲方向乙方提供行车证、保险卡、营运证、车辆购置税证、车钥匙、遥控器。本合同期届满或中止,乙方及时全部交付甲方。
7、本合同期届满,该车辆无违章、无损坏、无欠款和无脱保行为,甲方及时退还乙方保证金8000元。
8、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私自扣车,如甲方私自扣车,赔偿乙方8000元。如乙方将该车转移,对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自愿赔偿甲方3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乙方自愿接受公安机关的查处,不提出抗辩。
9、乙方提供的保证人丙方自愿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10、政府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丙方签字:身份证号:
法律见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加盖见证专用章)
见证律师:(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