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常旷工,经教育无效,连续旷工2天,一年内旷工5天的;
5、被政府司法机关拘留、判刑、劳改、劳教的。
七、符合以下条款之一者,甲方不得辞退: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
2、因公负伤,并在医院正在治疗期内的;
3、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八、单方需要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九、一方违反合同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十、乙方被解除用工合同不服时,从解除之日起,在十天内可向仲裁机关申诉;若既不申诉,又无理取闹,扰乱生产(工作)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的,送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成立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