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乙方装修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安装产生不良影响的电子设备或其他设备。
9、乙方装修完毕应取得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并将其复印件送甲方存档之后,才能启用。
10、非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对其装修给予任何补偿。
九、房屋维修
1、租赁开始时,双方应派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场地及附属设备完好。
2、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场地及其附属设备。
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场地结构及附属设备(不包括乙方自行安装和装修部分)损坏的,应通知甲方及时检查并决定维修方案。
4、乙方应当积极协助并保证必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顺利进行。因乙方的不协助,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维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装修内容、装修施工和日常使用等乙方原因给其他承租人或他人造成的'所有问题(包括渗漏、坍塌等),乙方必须在三日内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如乙方三日内未修复的,由甲方代为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还应向甲方支付修缮费总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十日不支付修缮费和违约金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立即收回乙方租赁场地,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一旦损坏,甲方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
十、合法经营
1、乙方保证其租用期间合法使用场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政府有关税务、治安、消防、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暂住人口管理、特种行业经营管理、保险等项规定,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消防、环保、防疫、特许经营等各种证照手续自理。
3、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各项经营许可证有效。并将复印件报备甲方存档。
4、若有任何致使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和各项经营许可证有效性不完整的情况发生,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告之甲方。此种情况的解决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
5、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停业、歇业、休业等,不论是何种原因所致,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7、乙方关闭,视为乙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合理使用
1、租赁期间,所租赁商铺作为公共场所的强制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此种保险费亦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商铺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中止水电供应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商铺:
(1)将租赁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
(3)拖欠甲方各项费用其中之一满一个月;
(4)将水电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擅自将经营场地进行改造;
(6)无正当理由连续2天或者当月累计5天不营业的。
十二、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当结清租赁费用及其他各项费用。
2、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租赁场地损坏部分查验确认,乙方应在查验确认后三日内负责修复,逾期未修复的,由甲方组织修复,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租赁场地产权变更
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则本合同的甲方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新的房产所有人,甲方应预先通知乙方,并在转让合同中注明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否则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1、非因法律要求或受管辖的政府机关的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有一方向自己聘用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透露本合同不被视为泄密。
十五、通知
(1)甲方:__
地址:__
手机号码: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