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如下:水(吨数)吨,电(度数)度,气(方数)方。
第七条 押金和退房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金额)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并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金额)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金额)元;
2. 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房屋修缮的约定,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金额)元;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还需按租金的(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擅自转租承租房屋,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约定租金的(违约金比例)%;
5.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房屋,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约定租金的(违约金比例)%。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 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时,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其他约定事项1);
2. (其他约定事项2)。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