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收取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按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解除契约的,如乙方逾期不交还承租房屋,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无权按占用期间的月租总金额的百分之 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的10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条款处理。
十三、如本商铺租房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裁决,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所需缴纳的税费。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未涉及的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应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作为本契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铺租房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立约时间: 地点:
租房合同出租方写什么2
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经过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或预租甲方的房屋事宜,签订了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位于本市某区/县某路/弄/新村某号/幢某室的房屋出租/预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某平方米,土地用途和结构是某样的。具体房屋情况请参见附件一。
1-2 甲方是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代管人/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在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和约定事项,请参见附件二和附件三。双方同意这些附件作为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作为某用途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方将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果是出租房屋,租赁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如果是预租房屋,具体租赁期将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商定。
3-2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时返还。如果乙方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在租赁期届满前某个月提出续租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某元。如果是出租房屋,月租金总计为某元。具体的租金金额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4-2 乙方应在每月某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相应租金的某%作为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请参见附件四。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乙方在收到该房屋时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金的某倍,即某元。
5-2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5-3 详细的费用计算、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请参见附件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某日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有权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爱护它们。如果由于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损坏或故障,乙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有权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进行检查和养护时应提前某日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乙方如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需要向有关部门审批,还需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批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另行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乙方应在合同租期结束后的某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果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乙方需按每逾期一日支付某元/平方米的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需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