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会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不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且甲方会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4、乙方退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果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会按照原价的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果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会退还乙方剩余的租金和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明确表示不继续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退房时,如果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会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会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会扣除乙方全部租金和押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度数;
(2)电表:度数;
(3)煤气表:度数;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补齐,并得到甲方认可。
2、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
(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3)业主手册(1份);
(4)生活指南(1份);
(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1个)。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品:
(1)入户大门钥匙1把、防火门钥匙1把、单元门钥匙1把、管道进钥匙1把;
(2)写字台1个、餐桌1张、沙发1张、茶几1个、大床(1.8米×2.0米)1张、小床(1.2米×2.0米)1张、圆凳4个、小凳2个。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还给甲方。
5、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户: 地址:
联系电话: 居住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