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共计多少年多少个月。甲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在交验房屋并交换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需要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双方需要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如果乙方希望继续承租,需要提前多少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租要求,并在达成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为多少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多少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多少付多少。每期租金支付日期为什么时候。
押金为多少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和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全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在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中,某些费用由甲方承担,某些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垫付了甲方应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乙方人身安全。乙方需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需要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耗,乙方需要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某日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需要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需要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对受转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某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某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某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某%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某%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要提前退租,双方需要提前某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某%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需要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或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应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双方约定。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