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以下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租房合同书3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本市___区__的房屋,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经对甲方要出租的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___元,月租金总额(大写)___,¥___元。
四、该房屋租金在___年内不变。从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减___%。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作为___住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相关部门核准,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迟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备,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主动协助和配合。因甲方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导致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碍甲方进行维修而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配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筹划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备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私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在该房屋中进行违法违章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并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改正和修复;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重新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