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到天;
(4) 连续三个月不支付所有费用。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作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在租赁期内提高房租;
4. 租期满后,如果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优先权;
5.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果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协商解除合同;
6. 乙方入住物业时,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如果发生事故,乙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且要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果因为人为损坏,乙方需要给甲方相应赔偿。如果发生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四、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照相关法规办理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五、其他说明:
(例如:入住时的水电煤表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