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另有补充协议,甲方已经办理了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和租金等事项。如果交易后出现上述未清事项,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乙方需要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当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其他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1. 水费、电费、生活垃圾费;
2.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作为押金,并取得收据作为证明。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 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希望继续租赁,甲方将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并延用本合同。
2. 如果租赁期满后,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并延用本合同。
3. 如果甲方或乙方要求停止租赁,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要按年度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
除本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外,其他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出租方已经提供以下物品:
(1)
(2)
(3)
(4)
2. 当前水表读数为(具体数值)度,电表读数为(具体数值)度。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终止租赁
如果乙方要求终止租赁,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已经过了(具体年数)年(具体月数)月(具体日期),甲方将不收取违约金。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