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如果任何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总公司所在地或代表者发生变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如果因为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大楼全部或部分损坏,租赁场所无法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如果乙方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果该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租金和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未支付;
2、违反租赁场所的使用规定;
3、违反本合同的相关规定;
4、违反本合同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
5、对其他租户(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干扰,租户(业主)强烈反映;
6、触犯法律、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以及乙方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
8、如果甲方发生上述第3、4或第7项行为,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果该行为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需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非在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中提到的原因,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得要求退还押金。
2、如果在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乙方需将已支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所有物品,包括内装修和各类设备全部清空,恢复原状,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于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时,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房屋租赁合同最新标准版范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合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了合同。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本市某区某路某弄/新村某号/幢某室/部位。房屋的建筑面积为某平方米,房屋类型为某种类型。甲方是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其他权利人,签订合同前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
关于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分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潢、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和需要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在合同的附件中具体列明,并以此作为甲方交付房屋和乙方返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承诺将该房屋作为某种用途,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或无相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甲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期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到某年某月某日结束。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时返还。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在租赁期届满前某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根据约定,月租金为某金额,乙方每某个月的某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则需按日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签署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某个月的租金金额。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将保证金用于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无息归还给乙方。
在租赁期间,乙方需承担水、电、煤气、通信费等费用,物业管理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某方承担。关于乙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具体计算、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进行维修,如果逾期不维修,乙方可自行维修并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不当使用导致损坏或故障,乙方需承担维修责任。甲方应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并定期通知乙方进行检查和养护。
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果乙方确实需要进行装修或增设,需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和维护由乙方负责。
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乙方应在合同租期届满后某日内返还房屋。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则需按某金额/天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甲方将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