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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财产分配怎么写1
男方:张三,汉族,1990年1月1日生,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四,汉族,1992年2月2日生,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10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2年6月10日生育女儿,名字叫小芳。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小芳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择哪一方。
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1000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是,开户行:中国银行,账号:1234567890。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2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8点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50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250,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125,000元给女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125,000元给男方。
3. 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张三 女方(签名):李四
日期: 日期:
离婚协议财产分配怎么写2
男方:张三,男,30岁,1988年8月10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电话:
女方:李四,女,28岁,1990年5月20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电话:
张三和李四于2010年5月认识,于2012年10月15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2014年6月1日生育一女儿,名叫小芳。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现在经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李四方抚养,随同李四方生活,抚养费(包括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李四方全部负责。张三方应在每个月的1-5日前支付抚养费给李四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到女儿成年。在不影响女儿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张三方可以随时探望由李四方抚养的孩子。每个星期休息日,张三可以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李四方,李四方应保证张三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20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100,000元。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张三方应在2020年6月1日前支付50,000元给李四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的房地产所有权归李四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张三方必须协助李四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张三方负责。张三方应在2019年12月1日前支付房屋差价50,000元给李四方。
3.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如果任何一方有隐瞒或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瞒、虚报、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