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拖欠租金或未使用房屋的一段时间。
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以与甲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交纳期限: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元,交纳日期为每月的______号。乙方在付款时,甲方必须提供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如果乙方没有合法的收租凭证,可以拒绝付款。
房产租赁税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交纳方式可以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也可以按照有关税法和规定来分担。
第四条 甲方负责维修房屋。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和设备,及时修缮,确保房屋不漏水、不淹水、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正常,并保证门窗的良好状态,以确保乙方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按照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关于房屋修缮,甲乙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按照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在甲方允许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乙方可以先行垫付维修费用并组织施工,在竣工后,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房租中分期扣除维修费用;
3.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乙方可以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饰,但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同意。装饰的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需要与甲方商议。关于装饰物的工料费和权属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决定。
第五条 变更事宜:
1.如果甲方依法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则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仍然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需赔偿乙方______元;
2.如果租赁双方中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的约定,违约方需赔偿对方______元;
3.如果乙方逾期未交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还需按照租金的______%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收取除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5.如果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并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租金的______%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房屋,需按照约定租金的______%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仍有权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赔偿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如果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损毁或导致乙方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果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果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报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