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电子版本6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男方和女方在一段时间前相识,并在另一段时间内在某地登记结婚。他们在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夫妻关系破裂了,无法修复。经过双方自愿协商,他们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 双方自愿离婚。
2. 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支付抚养费。男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给女方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 存款:双方的银行存款总额为一定金额,分为两半,各自保留。男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给女方。
-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男方需要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偿一定金额给男方。
-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 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5.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协议中已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财产。如果发现有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行为,对方有权追回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并追究法律责任。
6. 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由于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金给女方,并补偿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害费。这些款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
7. 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应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8. 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保留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保留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电子版本7
男方:张三,汉族,1990年1月1日生,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四,汉族,1992年2月2日生,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18年3月1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5月20日生育女儿,名字叫小花。因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小花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到18岁由子女自己选择跟哪一方。抚养费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每月1-3日期间将抚养费2000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女方指定账户,女方暂定账户为:中国银行,开户行:北京分行,账号:1234567890。如有变化,可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男方。
男方每隔两个星期,可于周六周日接女儿一起生活,周日晚上8点前送回女方住处。
三、财产处理
1. 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20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100,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0元给女方。
2.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2022年1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50,000元给男方。
3. 其他财产与债务:除以上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与债务,各自承担。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5000元给对方。
男方(签名):张三 女方(签名):李四
日期:2021年6月1日
离婚协议电子版本8
男方:张三,男,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四,女,汉族,1982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海淀区,身份证号码:
男方张三与女方李四于2010年5月认识,于2011年8月15日在北京市登记结婚,婚后于2012年11月20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王五。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现在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