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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电子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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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电子合同6

委托人:某某建筑公司

联系地址:

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委托人和居间人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居间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引荐委托人和某省某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委托人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促成委托人与建设单位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指的是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委托人和建设单位未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居间人仅提供信息或提供协助、撮合等服务,视为未完成委托事项。

二、居间人的义务

1、居间人必须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真实可靠的信息,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居间人还有义务协助委托人进行实地考察。

2、居间人承诺提供的工程项目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如果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居间人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一百万元。

3、居间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单价必须成为委托人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否则视为居间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需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居间人必须保证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居间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按照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居间人在委托人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必须谨慎和诚实地履行居间人的职责。如果达成施工合同,居间人仍有责任协调委托人和建设单位的关系。

6、居间人领取报酬时,必须向委托人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所得税由居间人自行承担。

三、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委托人应全面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委托人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居间人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应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居间人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某个百分比。

2、居间成功后,在委托人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居间人支付一定金额;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另一笔金额;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委托人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一定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后,委托人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支付方式可以是转账或现金。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指的是居间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无论是否完成委托事项,居间人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

2、居间人不得利用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委托人商业秘密从事不利于委托人的任何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居间报酬。

3、如果居间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到某年某月某日,居间人仍未完成委托任务,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出现其他法定事项时,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居间人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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