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房屋的租赁期为X个月,从YYYY年MM月DD日开始,到YYYY年MM月DD日结束。
2.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必须按时交还。如果乙方希望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意向,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X元,总计为X元。
2. 该房屋的租金在一年内保持不变。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增加X%。
3. 乙方必须在每月X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如果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乙方需要支付租金总额的X%作为滞纳金。
4. 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下:(具体内容未提供)
其他费用:
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的计算或分摊办法:(具体内容未提供)
2. 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具体内容未提供)
房屋修缮责任:
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承担修复或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如果需要重新装修或更改原有设施,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恢复原状。如果乙方拆除或增加设备,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必须经过验收认可后才能办理退租手续。
3. 除了双方在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维修责任外,甲方负责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4. 甲方进行房屋维修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积极协助和配合。如果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由乙方负责后果。
5.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1. 除非在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乙方不得将同一间房屋部分租给他人,也不能同时将房屋租给两个或更多租户。
2. 如果乙方转租房屋,转租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能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 在转租期间,乙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 在转租期间,如果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应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3. 乙方转租房屋时,必须经甲方签署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才能生效。
4. 乙方转租房屋时,甲方可以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比例由双方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 在租赁期限内,除非以下情况之一,否则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甲方或乙方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收回或退还部分或全部房屋;
- 因为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水、电、煤气等供应中断,且中断超过一定天数,且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一定天数内未纠正;
- 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 在租赁期间,房屋经市或区政府批准动迁,或根据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
2. 如果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应主动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造成一方损失的,除非法律规定免除责任,否则另一方应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房屋或更改使用权;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限定时间内未纠正和修复;
- 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从事违法违章活动;
- 租金拖欠超过X个月;
- 其他因乙方原因、根据法律规定可收回房屋的情况。
2.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水、电、煤气等费用,每逾期一天,需要支付费用总额的X%作为滞纳金。如果逾期超过X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或使用,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