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二次离婚协议标准版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下载。
二次离婚协议标准版1
男方:张三,汉族,生于1990年1月1日,身份证号码:
女方:李四,汉族,生于1992年2月2日,身份证号码:
张三和李四于2019年5月10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然而婚后由于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考虑到婚姻时间很短,没有子女,也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并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李四带来的财产仍属于李四个人所有,由李四带走。
男方:张三 女方:李四
2020年6月1日 2020年6月2日
二次离婚协议标准版2
男方:张三,汉族,1980年1月1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123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女方:李四,汉族,1985年2月2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XXX街道456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2000年3月相识,并于2005年6月10日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06年9月15日生育一儿子,名字叫小明。因为经济困难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小明由母亲李四方抚养,随母亲方生活,由父亲方按以下方式向母亲方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父亲方于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0000元给母亲方。
□父亲方应于每月1日向母亲方账号为XXXXXXXXXXXXXXXX的ABC银行卡支付抚养费2000元。
(从以上两种抚养费支付方式选择一种)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父亲方每月可以前往母亲方处所探望孩子2次。具体探望方式为:前往探望/接出探望,探望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9点到当天下午5点。
如父亲方不按照上述时间将孩子送回,母亲方有权拒绝其今后继续探望孩子。
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子女的探望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存款:父亲方名下存款10000元,母亲方名下存款20000元,共计3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1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父亲方应于2021年1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15000元给母亲方。
(2)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共2处,其中,由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X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归母亲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父亲方必须协助母亲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父亲方负责。父亲方应当于母亲方户口迁出30日内向其一次性支付房屋差价100000元。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2020年1月1日向母亲方所借债务5000元,由父亲方偿还;
2020年5月1日向母亲方所借债务8000元,由父亲方偿还;
2020年9月1日向母亲方所借债务10000元,由父亲方偿还;
父亲方还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向母亲方一次性支付差价3000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财产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两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父亲方生活困难,母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5000元给父亲方。上述父亲方应支付款项,应于2021年1月1日前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