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免责条件
如果房屋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并给承租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附件
出租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承租方在第一次支付租金时,需要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合同期满时,承租方需要结清水电费和燃气费,并且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出租方会退还押金。
2. 如果室内家用电器和家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损坏,承租方不需要赔偿。如果这些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承租方可以直接与保修服务商联系,免费上门维修。
3.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时,需要结清合同期限前发生的水电、宽带、物业等全部费用。
4. 出租方不可以擅自增加承租方需要支付的费用。
5. 如果在租赁期满后的第二年,出租方调整租金,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以便双方续租。
6. 在租期内,宽带、物业和有线电视费用由出租方支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共有4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有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