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可以将租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上:
开户银行:
账号:
3、乙方也可以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_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乙方负责租赁场所的清洁工作。
3、乙方需承担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确保租房合同的履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支付给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当租房合同终止时,押金将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条款,押金将不予退还;如果甲方违反合同条款,将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损失赔偿。但如果房屋由于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甲方无需赔偿任何损失,合同即被终止。
2、在租赁期内,除非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调整租金或终止租赁合同。
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支付的国际长途电话费用,如果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以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拨号卡上的密码可用于室内电话机拨打)。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费用。
第八条:禁止转让租赁权和转借
乙方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转让租赁权或以租赁权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全部或部分转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如果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装修和设备需要维修保养,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将安排维修保养。如果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应事先通知甲方。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果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装修和设备需要保养,乙方需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场所原状
1、如果乙方要对租赁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或更改设备和结构,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2、在进行上述工程时,乙方需要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在工程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
3、如果乙方违反了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乙方及其使用人或相关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受损时,乙方需要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设备故障等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如果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则除外。
2、如果乙方受到其他租户的牵连而遭受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和公共区域。
3、在大楼内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大楼或进行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对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造成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如果任何一方的名称、商号、地址、总公司所在地、代表人发生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