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每日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为宜。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额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超过3倍为宜。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国务院拆迁条例有明确的对承租人的安置规定。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规范名称的全称。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约定具体的法院,比如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房屋所在地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