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退租,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满时,乙方必须按时归还房屋。如果乙方逾期未归还,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七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乙方超出违约金的实际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非因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房屋,甲方需退还剩余租金和未使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甲方房屋产权问题或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需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十、产权变更
1、如果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有效。
2、如果甲方出售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乙方优先购买权。
十一、乙方的房屋交还义务
1、在房屋租赁期满后的次日,乙方必须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备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必须保持房屋和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下的物品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已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超过一个月。
十二、免责条件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3、按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
4、按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时间拆除房屋。
如果因上述原因变更或解除合同,租金将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