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法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在承租房屋中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约定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
4. 租赁期满前,乙方如要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 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
6.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
1.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2. 双方在验收时应共同参与。如果对装修、设备等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如果当场无法检测判断,应在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房屋租赁期满后应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交还给甲方。
4.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和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于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处理:
1. 如果甲方因无法提供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合同租金总额___%的违约金。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应赔偿超出违约金范围的损失。
2. 如果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每逾期交房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的___倍作为滞纳金。此外,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如果因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抵扣租金,但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凭证。
4. 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如果甲方因房屋产权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弥补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
2. 在租赁期间,乙方逾期未支付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费用总额的___%作为滞纳金。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_%作为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的___倍作为滞纳金。
5.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时归还房屋。如果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___倍作为滞纳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如果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而导致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如果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