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租客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租客向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房东转让该房屋的,房东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租客,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租客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
(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__日。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租客使用。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交付的房屋危及租客安全或健康。
5、其他______。
(四)租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元。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房东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租客支付违约金。
(二)因房东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租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房东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租客,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租客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四)租客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五)租客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租客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房东,并按月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房东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租客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租客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房东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房东代理人和租客应在房东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房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房东书面追认的,对房东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房东执______份,租客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