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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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租房合同电子完整版8
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承租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和签订合同: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于(具体地址),租赁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厂房的结构类型为(具体类型)。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周边事宜:如地边、围墙、用水、用电等,由甲方协调解决,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厂房搬迁维修日期从(具体日期)开始,到(具体日期)结束。在搬迁维修期间,乙方免收租费。
2、违约情况: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合同租期定为从(具体日期)到(具体日期)。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下一期的租房合同,保证乙方的优先权利。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废除或终止合同的延续。
3、合同价格:全年租金为(具体金额),在租赁期间不得变动,除非国家征用。
4、电费:每度电费为(具体金额),用电事宜由甲方协调解决。如果房子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不得随意转租给他人,整个院内的所有设施都包括在租赁范围内,动力电线引入院内。
5、乙方盖建筑物或修建其他附属设施的受益权归乙方所有,用电事宜与甲方无关。
三、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复。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进行厂房检查和养护,并在此期间减少对乙方使用厂房的影响。
3、租赁期间,如果因为产权证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所有设施的专用权。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依法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