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住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二、本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照月/季度/年结算。每月的月初/季初/年初的××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的租金。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要承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需要清算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将作为房租抵扣。
五、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决定转让该房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除土地费、大修费之外,乙方需承担因租用该房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七、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果乙方需要,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持有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