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
1. 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向乙方公示了本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已知晓这些文件及法律法规中所载明的内容。
2. 对于本小区内经规划审批的可销售车位(包括地下车位及地上架空层内的车位)、酒店及附属设施等,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属于甲方,甲方有权以出售、租赁、许可使用等方式进行处置。
3. 乙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以政府部门最终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年限为准。
4. 乙方保证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所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真实且能够有效送达或通知。如果有变更,乙方需要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会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乙方,视为乙方已收到或知晓甲方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应告知的事项(如房屋交付、设计变更等)。
5. 双方确认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如果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商品房购销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6.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与《商品房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