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房屋的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1.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是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没有其他人对房屋的权利要求。
2. 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登记人、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等信息可以在合同中找到。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如果遇到以下情况,租赁期限会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交付房屋;
3. 乙方因非自身原因无法居住房屋;
4. 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书面更改。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15天内支付一个季度的租金,以后每个季度在月底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在租赁期间,乙方需要承担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而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他项权利
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乙方希望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需要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设立其他他项权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如果房屋发生损坏,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天内进行修缮。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理睬,乙方有权退租或代甲方修缮。乙方需要承担房屋修缮费用。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需要向乙方如实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环境。如果甲方未按时提供房屋,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如果甲方需要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需要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租金,乙方不负责延迟交租的责任。如果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情况。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部分 通知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通知的方式和送达日期。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双方应协商解决任何因合同履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租赁手续,如果在30天内未办理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并支付补偿金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支付甲方补偿金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十五部分 附则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保留两份,税务部门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各保留一份。如果合同中有未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补充规定。如补充规定与协议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甲方签字: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