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合同将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使用目的。在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归还给甲方。如需续租,乙方需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需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其同意。如乙方需退还房屋,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其同意。如果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还需支付违约金xxx元,并赔偿超过押金的损失;如果乙方违约,则无法要求退还押金,并需赔偿超过押金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