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乙方同意预付一定金额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可以作为房租抵扣。
五、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决定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乙方需承担除土地费和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七、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果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将予以协助。
九、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房的合同怎么写4
甲方是出租方,乙方是承租方。经过协商,甲方同意将[ ]大厦的单元出租给乙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特此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除非另有解释,以下术语的定义如下:
-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 “公共区域”指大厦的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地方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员、被邀请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地方;
-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不包括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
- “管理机构”指由甲方指定的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务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装修承租单元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 “使用人”指乙方的员工和雇员、代理人、被邀请人、客人、承包商、访客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
-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件出租承租单元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了承租单元,乙方还有权利与甲方和其他大厦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但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在承租期内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包含免租期。
3.2 在每个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房屋租金,但需要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包括电费和电话费)。
第四章 租金
4.1 在承租期内,乙方需在装修免租期后的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前预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费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 ]元,乙方需支付[ ]元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直至乙方支付清所有应付的租金和滞纳金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以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需在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前预付当月的全额管理费给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