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金额的押金。押金为人民币大写的千百拾元整。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的产权,并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将在交付房屋前办理妥善。如果交易后出现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房屋维护责任
如果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注意防燃气、防漏水、防电和防火安全。如果因乙方造成漏水、漏电、漏燃气、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其他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费:每月水费账单由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2. 电费:每月电费提前由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3. 煤气费:每月燃气账单由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4. 网费:每季度网费由乙方承担一半,按缴费时间结算。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按年度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和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附件
本合同中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物品:
- 电脑桌一个
- 椅子一把
- 茶几一个
- 一张双人床
- 饮水机一个
- 水桶一个
甲方的路由器放在乙方房间中,共同使用。乙方应正确使用并保护好,如果乙方损坏了路由器,乙方需要承担责任并赔偿。
2.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 水表读数为:度
- 电表读数为:度
- 煤气表读数为:度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