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___)。
2. 房屋租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_(具体方式)。
甲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和税金如下: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其他费用。
2. 乙方应交纳的费用:
(1)其他费用。
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承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中未明确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维修和使用如下: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除非本合同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房屋和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除非是乙方的不当使用导致的损坏)。甲方在提出维修请求时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且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甲方不负责维修乙方的装修部分。
2. 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如果因乙方不当使用导致房屋和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会影响房屋结构的设备,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且在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的责任导致退租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之一:
(1)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2)收回装修归甲方所有。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和转租如下:
1. 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法转让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仍然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3. 如果甲方要出售房屋,需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下:
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果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与约定不符,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按时维修房屋,严重影响居住。
3. 如果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房屋结构。
(3)损坏房屋,且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
(5)将危险物品存放在房屋内或从事违法活动。
(6)逾期未支付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且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7)拖欠房租累积超过______个月。
4. 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租赁,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承租权。
5. 租赁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
6. 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和收回验收如下:
1. 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 双方应共同参与房屋的验收。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对于无法当场判断的问题,应在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