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共同使用的区域包括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这些区域内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在合租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宽带费(如果使用的话)将由甲方和乙方平摊,每方分担一半。也可以约定每月交付一定金额。
第五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资源。还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如果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将扣除押金。如果租住不满一个月,租金将按一个月计算。
第七条:由于合租的特殊性质,例如房屋出售等特殊情况,本合租合同将自动失效,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租房合同电子合同4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地达成以下房屋租赁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位于廊坊市某某区(县),建筑面积为某某平方米。
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某某,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为某某,房屋已设定了抵押(是/否)。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为某某,如居住用途,居住人数最多不超过某某人。
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等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从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总计某年个月。甲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交验并签字盖章《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并交付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双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某日内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如果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某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并在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为某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为某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租金支付日期为某日。
押金为某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某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垃圾)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果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维修及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导致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某日内进行维修。如果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终止时,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乙方拆除/折价归甲方,对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折价金额另行商定。
第七条 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