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XXXXX名下的汽车归男方/女方所有。
(2)男方/女方享有基于车辆的所有权而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
(3)车辆按揭款XXXXX元由男方/女方负责归还,男方/女方不履行还款义务。
(4)基于男方/女方对该车辆的使用、支配、收益、债务等一切事宜由男方/女方负责,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处理、还款义务等一切事宜均由男方/女方负责处理,男方/女方不负责。
(5)在男方/女方还完车辆按揭贷款之日起7日内,男方/女方需无条件的配合男方/女方进行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工本费等一切费用由男方/女方负责承担,男方/女方不负责。
5.其他财产:
双方确认无隐匿任何财产的行为,本协议所载明的财产已经包含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合法分割,如有隐匿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1.债权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债务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女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进行的项目投资所产生的对外债务为XXXXX元。此部分债务为共同债务,男方/女方予以确认,承诺由双方共同偿还。
(2)双方确认,男方/女方对外无共同债务,男方/女方对外亦无其他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以本次协议确认的为准,如有未纳入本协议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女方各自承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由债务承载方各自负责偿还。
(3)由于债务系男方/女方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债务处理由男方/女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男方/女方自愿支付XXXXX元用于男方/女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支付后即视为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男方/女方不再承担此部分债务的偿还。
(4)男方/女方取得该部分支付共同债务的XXXXX元之后,需将此部分费用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挪作他用。如男方/女方将此部分费用挪作他用,男方/女方需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双方自愿离婚,互不对对方进行经济帮助,也不进行精神赔偿和补偿。(如需补偿,约定补偿金额)
七、离婚补偿款总额及款项支付:
1.男方/女方需向男方/女方支付房屋补偿款XXXXX元、股权补偿款XXXXX元、偿还共同债务XXXXX元等补偿金合计:XXXXX元。
2.款项支付时间:
(1)男方/女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后,领取离婚证正式离婚之日起的3日内支付XXXXX元。
(2)余款XXXXX元,男方/女方在支付第一次补偿金之后的XXXXX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3)具体支付方式为:男方/女方每月XX日之前支付男方/女方补偿金XXXXX元,共需支付XX次。具体支付时间分别为: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第二笔款项、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第三笔款项。支付总额为XXXXX元。
八、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XX日内,男女双方需持有本协议及相关证件到结婚登记机关换取《离婚证》。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之后,男女双方都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故意拖延办理出生证明、离婚证、房屋车辆过户等相关协议约定手续,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XXXXX元作为补偿费用,直到相关手续办妥之日止。
2.男方/女方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男方/女方经济补偿金的,每日向男方/女方支付XXXXX元作为补偿费用,直到男方/女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相关费用为止。
十、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领取离婚证正式离婚之日起生效。男方和女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见证人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1.协议约定内容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和书写无效。
2.本协议无正文以下。
和平分手的离婚协议书4
男方:张三,男,汉族,1990年1月1日,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1号1幢1单元,身份证号:110***************
女方:李四,女,汉族,1992年2月2日,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2号2幢2单元,身份证号:110***************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3月5日在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12年8月15日(农历七月初一)生育一子,取名张三,生日为2012年8月15日,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110***************